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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电话

5188118

6973687

投诉电话

6973687

邮政编码

014010

传真号码

0472-6973816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办公网址

gzw.baotou.gov.cn

电子邮箱

btgzwqgk@163.com

职    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直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包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管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对旗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基本信息

姓名

李  俊

职务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国资委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

侯志学

职务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国资委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

许忠明

职务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主任负责国资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政办公综合、扶贫、机关财务、后勤、信息化建设、督查、双拥共建、安全保卫、机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机关编制人事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总会计师报告工作、国有资产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等工作,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负责人薪酬和职务消费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监管科、考核分配科。

姓名

樊全荣

职务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负责委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资产划转、处置、产权交易、产权纠纷调处、发债、股权管理等工作,监管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工作,剥离办社会以及下岗职工安置工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和投资基金设立运营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上缴等工作,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具体分管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科、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维稳工作科、机关党总支。


姓名

王   斌

职务

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负责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群团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投资和企业章程管理、委机关和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具体分管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 




  内设(下设)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

6973676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6973022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信息化、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构名称

 

 

 

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企科)

办公电话

6973687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发展科

(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

6973681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6973022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起草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出资企业章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指导旗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机构名称

财务监管科

办公电话

6973680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41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选任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机构名称

产权管理科

办公电话

6973822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6973022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定国有产权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机构名称

企业改革科

办公电话

6973818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拟定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


机构名称

考核分配科

办公电话

5901536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6973022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

机构名称

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

办公电话

6973817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等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机构名称

维稳工作科

办公电话

6973677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6973022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联系指导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对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处理;承办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交办和授权查处的信访案件。

机构名称

党建工作科

办公电话

6983080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文化、统战、群团工作。


机构名称

包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

办公电话

5188118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

01403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职    能


承担企业改革、资产监管等业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机关对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研究分析,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国资大数据监管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包头市机械研究所、包头市化工设计研究所、包头市机械工业技工学校、包头市塑料制品工业科学研究所等4个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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